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决定命名河北省石家庄市等33个城市(区)为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
全国创建活动以设区的市(地、州、盟)、直辖市的区(县)为单位开展,每2年为一个周期。2022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经城市主动申报、省级评审推荐、国家审核公示等程序,命名首批33个示范城市。就示范城市创建有关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司司长杨文庄发表重要观点。
开展示范城市创建的背景和意义?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人口工作、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根据我国人口发展形势,作出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重大决策,取得显著成效。近年来,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增速放缓、高龄少子、婚育年龄推迟、生育意愿降低等特征,低生育率成为影响我国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主要风险。调查显示,影响群众生育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3岁以下婴幼儿无人照料看护。民心所盼,政之所向。
2019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此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在全国城乡蓬勃地开展起来。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托育服务机构约7.5万家,提供托位约350万个,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广大婴幼儿家庭的送托需求。《意见》还要求在全国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活动。经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开展了示范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调动和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工作做实做好。
示范城市创建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各级各部门的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提升婴幼儿照护和托育服务整体水平;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方便可及的普惠托育,扩大有效供给,更好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需求;有利于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重视生育的传统文化,补齐当前公共服务中“幼有所育”的短板弱项,在发展中不断改善和保障民生,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增强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国家和地方是如何推进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明确示范城市创建范围、内容、管理办法、创建标准和工作要求等。同时,通过专题推进会、业务培训班、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过程指导。
各地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政策措施,细化创建评审标准,动员和引导更多城市参与。山东省16市全部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12市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省卫生健康委建立月调度、季通报、年终全面督导机制,省发展改革委安排预算内资金1600万元,带动济南等6市筹集资金9000多万元,投入到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中。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将示范城市创建活动纳入市县以奖代补绩效考评,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530万元对申报创建城市给予奖补。这些做法,调动了城市参与创建的积极性,为示范城市创建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奠定了扎实的工作基础。
各地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中,形成了哪些值得推广的典型经验?
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各地紧紧围绕创建标准,强机制、增投入、补短板,工作中有很多亮点,从以下四个方面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小托育蕴含“大民生”,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33个示范城市把发展普惠托育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纳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出台整体解决方案,部门统筹、高位推动。山东省济宁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调研,组建以市级领导为指挥长的托育服务指挥部,形成以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为主体,多部门、多单位参与的“1﹢2﹢N”工作推进机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将发展普惠托育及千人口托位数纳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及部门绩效考核指标,压实党政主体责任。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与繁荣离不开地方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强力推进。
二是出台有力支持政策。针对当前托育机构成本居高不下、普惠托位供给严重不足等难点,示范城市出台一揽子支持政策,在土地规划、财政补贴、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河北省衡水市对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实行免费入托,对第一个、第二个婴幼儿入托的家庭每月补助300元。江苏省苏州市对普惠托育机构给予1万元/托位的建设资金补助和300~800元/人/月的运营补助。浙江省温州市参照当地幼儿园生均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按托大班1.2倍、托小班1.5倍、乳儿班2倍给予补助。这些“真金白银”的配套措施,打通了政策堵点和工作难点,使收托价格明显下降、入托率明显提高,有效解决了广大婴幼儿家庭的“急难愁盼”。
三是推动托育服务多元发展。广大婴幼儿家庭托育需求是多层次、多样化的,托育服务的提供形式也应该是丰富多彩的。示范城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工作基础和群众送托需求,着力提高普惠托位占比,发展社区托育、用人单位托育、家庭托育、幼儿园托班等多种形式,推动医育结合、智慧托育等新业态。浙江省宁波市、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等明确要求,有条件的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应建尽建托育机构。四川省成都市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国有闲置资产,建设群众身边的托育园所。上海市黄埔、奉贤、浦东等区探索配置社区“宝宝屋”,提供临时托、计时托,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这些做法深受群众欢迎。
四是守住安全健康底线。3岁以下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幼有善育事关千家万户福祉,事关祖国未来。示范城市始终把确保婴幼儿安全健康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创建工作的最重要标准。浙江省杭州市等多个城市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管服务,搭建托育管理云平台,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对托育服务实施常态监测,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联合排查机制和例行巡查督导机制,督促托育机构落实消防安全等主体责任,消除风险隐患。山东省济南市等成立行业协会,制定托育服务行业自律公约、托育机构入托合同范本等,主动加强行业自律。这些举措,有效地促进了托育服务这个“朝阳”行业规范发展,让广大送托家庭放心、安心。
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我们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化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一是有效落实千人口托位指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着力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总量,确保2025年全国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5个。综合评估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城乡差异大等特点,精准有效建设托位,不断满足广大婴幼儿家庭的送托需求。
二是降低托育服务价格。当前,托育服务以社会力量投资为主,收费水平超出绝大多数家庭可负担能力,不少地方托位空置率也比较高。各有关方面要认真贯彻中央要求,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对各类托育机构的支持力度,帮助托育机构把运营成本降下来、把收托价格降下来,让有需要的婴幼儿家庭送得起、用得上。
三是提升托育服务质量。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围绕3岁以下婴幼儿保育照护、伤害预防、营养喂养、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各地也制定了许多标准规范,各托育服务机构要抓好落地落实,努力打造一批托育服务优质民族品牌。
四是深化示范创建活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深入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会同全国总工会持续开展全国爱心托育用人单位创建活动,鼓励支持各地开展示范县区、示范社区、示范机构和示范单位等多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坚持典型引路,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